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日期:2023-06-28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到我院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用人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临床医师20名(长期招聘),急诊医师3名、药师3名,

医学影像技术人员2名。

三、相关待遇

均为合同制。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服从调配。

2、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1、临床医师20名(长期招聘)

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专业毕业。具备执业医师证书,年龄35周岁(含)及以下,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优先;具备主治医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含)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含)及以下。外科系临床医师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2、急诊医师3名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具备执业医师证书,年龄42周岁(含)及以下,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优先。 

3、药师3名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中药学专业毕业,具备药师或中药师及以上资格,年龄在40周岁(含)及以下。

4、医学影像技术人员2名

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具备医学影像放射技术士及以上资格,年龄在25周岁(含)及以下。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组织机构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的日常工作。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医院官网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楼四楼人事科。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原件一份,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近期小二寸照片一张(通过2023年度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提供成绩合格证明代替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资格审查:由营口市鲅鱼圈区卫生健康局及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学历、身份、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核。

(三)招聘方式

1、考试。采取笔试(占比60%)、面试(占比4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另行通知。

2、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按时考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3、考核人员及分工:整体招聘考核工作在营口市鲅鱼圈区卫生健康局的监督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四)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按照综合成绩排列名次,择优录取,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上岗之前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有关要求和说明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高度重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