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到我院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国家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共招聘37名,其中:医生32名,医技5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信息表》。
医师类专业在同等招聘条件下,如所报专业已招满,若应聘者接受调剂,可根据招聘需求调剂到其他岗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招聘工作监督组。
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的日常工作。
2.招聘工作监督组负责招聘监督工作。
(二)发布公告
通过医院官网、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5日。
(三)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12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报名地点: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楼四楼人事科。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通过2025年度医师资格考试人员打印成绩通知单)、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原件一份,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小二寸照片1张,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登记表(电子版填写后打印)。
(四)资格审核
医院将严格按照岗位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事科、纪检监察科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资格证、学历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材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考核
分为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考核为专业知识考核,注重考核专业能力。笔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考核。
2.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录用。
3、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按时考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4、考核人员及分工:整体招聘考核工作在医院招聘工作监督组监督下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区卫生健康局将在医院设立投诉举报室,全程接受群众、考生投诉举报招聘相关事宜。
(六)确定录用人员
根据招聘职数,按笔试、面试成绩6:4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用,若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最后确定拟录用人员,空缺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在报到前参加由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科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提出。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履行入职手续,超期视为自动放弃。录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由医务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薪酬福利待遇
合同制待遇,五险一金、绩效、带薪年假、餐补、健康体检等。
六、其他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全程受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信息表
2.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登记表
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5年11月27日
01a6e742011236ce6ce77d33cade8bab.doc
8d38f75ca8374825194886cd8a4d11c7.xls